
王传虎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怎么办?
2017-06-16 07:35:26 来源:天津婚姻律师王传虎
15年前,湖南籍女子张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与其湖北籍男友王某在湖北省大冶市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近日,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到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法驳回了王某的起诉。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怎么办?下面为您介绍一则案例。
案情简介: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
2000年,王某与张某在广东省中山市打工相识,很快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第二年,王某便带着这位湖南女友回老家大冶筹备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初期,原、被告两人感情尚可,共同生育了一儿一女。由于经济困难,王某于2009年外出深圳打工,原、被告两人聚少离多,2016年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审理中,东岳法庭法官朱光华认真审查材料,细心地发现张某与结婚证上的女方身份信息有差异,遂深入调查核实。经查,15年前远在湖南农村的张某父母反对女儿远嫁他乡,张某无法取得有效身份证明,便于2001年2月14日,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与王某领了结婚证,虽然结婚证上是张某本人的照片,身份信息却是王某的远房亲戚贺某。
法院审理: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的身份信息与结婚证上的身份信息不是同一人,结婚证载明王某系与第三人贺某登记结婚,所以原告王某和被告张某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现原告王某要求与被告张某“离婚”,不符合起诉条件,故裁定驳回原告王某的起诉。
律师说法: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后方能成立夫妻关系,否则不被法律认可。王某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可通过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
以上就是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怎么办的案例介绍,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 大家都在看

儿子不满房屋分给女儿,外嫁女儿是否有继承权?天津婚姻专业律师为您解读,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